赴港游购物不满意半年内退款
http://Shenghuo.zxw114.com/ 2007-06-18 作者: 来源:21CN旅游
从6月15日起,参团赴香港旅游的内地游客购物如有不满,可在半年内退货。日前,香港旅游业议会总干事董耀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香港希望通过此举来恢复内地游客赴港购物的信心。
根据此项“入境旅行团(登记店铺)购物退款保障计划”,从6月15日起,内地赴港旅行团的游客,由香港旅游业议会属下的会员旅行社安排到已登记的指定购物点消费,如有不满,顾客可于购物日起6个月内提出退货要求,并获全额退
款。此前香港百分之百退款期限只有14天。
“退货要求购买的货品是没有使用过而且没有损坏的。不仅仅指发现假货退货,只要顾客有不满意,就可以提出退货要求。”董耀中表示,退货可以通过参团旅行社来安排,或游客自己到港进行退货。如果退货要求被商家拒绝,游客可以向香港旅游业议会进行投诉,商家将被处以扣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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