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游”联合体的船东们说,新机制能够顺利进行,“海上游”能够走上了“安全、畅通、有序”的发展轨道,得益于政府相关部门的鼎立支持和建设性的服务。
之前,“海上游”的一个安全和服务质量隐患不少是来自偷私渡者。偷私渡者被发现或显形后,往往使游船不能带游客正常旅游,导致游客的投诉和索赔。今年2月,水陆交通分局针对这一隐患,启用了游客身份证海上信息采集系统,有效地防患于未然。据
更让众船东赞不绝口的是,水陆交通分局为保证游船的服务质量和游客安全,除了指定上下客专用码头,还采取了每船配两名治安督导员制度。
去年年初,水陆交通分局就从游船企业内部挑选了一批有潜质的员工,对他们进行培训,成为游船上的治安督导员。这些身为船长、轮机手的督导员,及时排除了服务质量和安全隐患,使得之后再也没有游客在这方面的投诉。水陆交通分局副局长吴国贤说,现在除了黄金周要对督导员进行专题培训外,年底还和海防办、海事、旅游、水运等相关单位一起,对督导员进行表彰和总结,评出“优秀督导员”和“见义勇为分子”,进行物质奖励。
水陆交通分局局长纪边强的话让船东们很受听:我们管理者就是服务者,我们的一切服务措施都是根据市场规律来制定的,保证正常健康的市场秩序,是我们的责任。
船东们说,有政府给我们保驾护航,我们会联合得更紧密。他们高兴地告诉记者,两年来,“海上游”的接待人数增加了一倍,价格也保持稳定。有了利润,船东经营者开始做新的发展计划。
期盼规范做大“海上游”
与其说这两年厦门“海上游”走上了发展的正常轨道,经营者更希望这是厦门“海上游”项目的起步。
目前“海上游”联合体有24条船,尽管在黄金周期间显得紧张,但平时还有富余的运力。经营者认为,除了看金门的线路,还有诸如游五缘湾、园博园、大小嶝岛、夜游等等线路可以推出。
要推出这些项目,作为船东的代表,厦门市船东协会秘书长陈茂森认为,政府必须要出台专门针对“海上游”的法规条例,同时,政府各部门要各司其职。他说,到目前为止,厦门还没有一个有关“海上游”的法规条例,这对发展厦门“海上游”极为不利。“海上游”联合体曾几度解体,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明。厦门的“海上游”从开始到现在,已经具备了发展“海上游”的条件,但“海上游”联合体毕竟是一个松散的组织,如果没有一个法规约束和保证,再次解体也不是不可能的。他同时认为,政府还可以在配套设施方面进行投入,比如建个候船厅,不要让游客夏天暴晒在太阳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