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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东在线消息 昨天,《自带酒水引发口舌之争》见报后,对消费者到酒店吃饭是否可以“自带酒水”问题,引发出激烈争论。
消费者认为,自带酒水到饭店吃饭,多半是自己有瓶好酒,叫大家尝尝。也有个别是因为酒店酒水太贵,远高于市场价,如果酒店的酒有利但不是暴利,大部分客人肯定愿意在酒店里消费。市民对酒店谢绝“自带酒水”或擅自收取“开瓶费”的做法表示不满。他们认为:酒店是制造了一个“小垄断”环境。你来我的酒店吃饭,就必须喝我的酒,而且不论卖价高低,哪有公平可言?
酒店“谢绝客人自带酒水”也有自己的理。一位在酒店任职的王先生表示,现在,酒店业竞争十分激烈,房租贵,装修投入大,人工成本高,而酒店的综合毛利率是由菜肴、酒水两部分组成的,如果顾客自带酒水的话,酒店的利润自然就受到影响。另外,客人自带酒水,质量与卫生无法确保,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等问题,责任难以分清,酒店担心损害自己的声誉。
市消协负责人说,拒绝客人自带酒水,目前尚找不到相关的法律依据。酒店对自带酒水的客人收取“开瓶费”或“服务费”,也找不到收费依据,能否“自带酒水”,主要看酒店和消费者如何约定。酒店应该和消费者之间本着“约定+尊重”的原则,才能构建起餐饮业消费的“和谐”。
(编辑:李卫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