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过度扯皮为“看病贵看病难”推波助澜
近年来,医疗事故的扯皮事件越来越多,已经远远地超过了医疗事故本身。诚然,有少数医生存在着医德医风问题,医院也不可能绝对不发生医疗事故,但医疗事故的扩大化,扯皮化,甚至出现医闹,这种现象的不断发生发展,不仅影响了医疗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给双方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压力,它还严重地破坏了医患关系。最终受损失的仍然在患者一方,其内在原因是:
一、医疗事故扯皮给医院
二、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是被动消费,医生的情绪,医生的情感等医患关系中的重要因素不同程度地左右着医生手中的笔,有许多介于合理与不合理之间的检查、用药、治疗都由医方掌握,患方是难以知道合理与不合理的。而况且医生在一味防范事故扯皮的时候会不顾及患者的承受力而大范围超范围检查,以防打关司扯皮时的举证倒置之需(包括不承认其它医院的检查而重复检查)。这无疑会使患者多花钱,看病贵。
三、医疗事故过度扯皮的中心内容是赔钱,由于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鉴定程序繁杂,赔偿标准不一,加之闹得越凶赔得越多等息事宁人的某些前期作法和片面宣传,给扯皮和医闹者打开了方便之门。而医院是具有一定福利性质的公益事业单位,靠政府有限的财政支撑,非商业化运作,人头经费开支大,发展投入大,入不敷出,若遇频繁的超负荷超数量的大额赔偿,实际是无力承担的,拿出来赔偿的钱最终只能是一条路――通过多种途径再一次转嫁到病人头上。
由此看来,利用医疗事故来扯皮索赔表面上看是为了患者,实际上后患无穷,只是为看病难看病贵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使更多的患者受苦受害。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必须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一、建立正常的疏导途径。政府有关部门要成立一个独立的类似劳动仲裁委员会那样的专门从事医疗事故处理的仲裁机构,对医疗事故的处理主动负起责任,对于正当的医疗事故的鉴定和理赔要建立简捷而又公正的绿色通道和司法通道,便于有效的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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